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3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由各级广播电视台原创,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优秀作品;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把握时度效,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提升“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
(《传媒》2022/07 期刊架位号[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