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更具包容性、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
近段时间,随着地方两会的相继召开,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再次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韧性、潜力所在,多地表示将增强对市场主体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政策实施力度。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大幅放宽,公平监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
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很多地方都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近年来,各地区各城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许多营商环境举措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多有创新、颇具“温度”,推动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们还欣喜地看到,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涌现出许多创新亮点,各城市在企业开办、证照管理、投资建设、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市场关切的领域推出了许多创新举措。这些亮点和举措进一步解决了市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迈进。
优化成效显著,但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优化营商环境的课题需要进一步破解。我们从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现,当前面临的主要困惑除了城市营商环境制度供给能力和城市间营商环境水平协调程度有待提升外,市场主体关切领域举措创新力度也亟需提高。随着过去几年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各城市服务力度持续升级,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期待也随之提高,各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要投入更大力量、更多资源、更有吸引力的政策优惠,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与此同时,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当下,由于疫情反复、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等原因,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的正常投资、运营等活动都可能受到影响。因此,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应及时调整,积极转变思路、转换方式,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的新领域、新问题积极创新突破,坚定市场主体信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优化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就是始终能以提高市场主体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为原则。不管市场如何变化、需求怎样升级,都应以更具包容性、更有温度的创新举措回应市场主体期待。要发挥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效应,以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让群众舒心、企业顺心,才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才能实现以优化营商环境的确定性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以更好的营商环境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