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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如何表现天真与邪恶(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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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刊架位号[5318]      

朱孝兵   

愚蠢的小蜗牛 

  暑假里,陪孩子复习功课,读到人教版小学一年级《语文》上册的这篇《小蜗牛》: 

  蜗牛一家住在小树林的旁边。 

  春天来了,蜗牛妈妈对小蜗牛说:“孩子,到小树林里去玩吧,小树发芽了。” 

  小蜗牛爬呀,爬呀,好久才爬回来。它说:“妈妈,小树长满了叶子,碧绿碧绿的,地上还长着许多草莓呢。” 

  蜗牛妈妈说:“哦,已经是夏天了!快去摘几颗草莓回来。” 

  小蜗牛爬呀,爬呀,好久才爬回来。它说:“妈妈,草莓没有了,地上长着蘑菇,树叶全变黄了。” 

  蜗牛妈妈说:“哦,已经是秋天了!快去采几个蘑菇回来。” 

  小蜗牛爬呀,爬呀,好久才爬回来。它说:“妈妈,蘑菇没有了,地上盖着雪,树叶全掉了。” 

  蜗牛妈妈说:“哦,已经是冬天了!你就待在家里过冬吧。” 

  读完后,我问孩子什么感觉。孩子说,小蜗牛很可爱,爬得很慢;但也有点傻,它为什么看到草莓、蘑菇时,不直接采回来呢? 

  我说:“对,我也这么觉得。就算它第一次出去玩时,没认识到自己爬得慢,但妈妈说‘已经是夏天’时,它若聪明,应该能发现自己爬得慢这个问题。那样的话,它至少可以采几个蘑菇回来的。” 

  孩子说:“对,对,小蜗牛确实有点傻乎乎的。” 

  我又跟孩子说:“你有没有发现,蜗牛妈妈也有点糊涂?它一点都不了解自己的孩子,或者说,它们蜗牛根本就不了解自己。” 

  孩子点点头,似懂非懂地。我不由得陷入沉思。有些话,我没法跟孩子说。 

  课文的注释说,这篇童话的作者是一位俄罗斯作家,选入教材时有所改动。我在网上没找到原文,也不知道其所谓“改动”,有没有改变其原文结构、情节及角色。如果这方面的改动不大,那么这篇所呈现出的带有蒙昧色彩的童话,真不适合选作课文。 

  网上许多教案说,这篇童话体现了小蜗牛的天真可爱和蜗牛妈妈对小蜗牛的疼爱。这里便涉及儿童文学领域一个老问题,即儿童文学作品应如何表现与儿童同频共振的天真可爱。此前我曾在《文学自由谈》发表的一篇评论中有过类似的疑问:儿童文学是否一定要给人以“和风细雨的印象”?显然不是的。但这样的印象,可能是一些家长、老师一厢情愿的选择:怕孩子们经历风吹雨打,所以无论是现实中,还是精神思想领域,都给其营造得挺“风和日丽”的,偶有风雨,也是“和风细雨”但是,若儿童文学一直“和风细雨”地去表现天真可爱,则只能营造出一种“看上去很美”的伪现实。 

  回到这篇课文。我想问一下老师:赏春光、采草莓、采蘑菇,都无功而返,蜗步永远赶不上时光,这是天真可爱吗?无视自己孩子的缺陷,任由其围绕着错误的原点打转,这是对孩子的疼爱吗?如果蜗牛妈妈不是让小蜗牛去赏玩、采摘,而是以这样的名义来训练孩子作五十米蜗步往返跑,以强健孩子的体魄,我觉得那是对小蜗牛的爱。当然,最后可能,就是那么一种歪打正着的结果,但这对于文本中无脑的蜗牛妈妈来说,可能也想不到。 

  可能也不是“想不到”,而是一直就没有“想”,所以任由这一物种缺陷在代际传承中接续下去。课文中的蜗牛一家,不仅谈不上孔子所鼓励的“举一反三”,而是一直在犯着同样的错误,更不用谈反思和认识自己了。 

  显然,儿童文学不能“为可爱而可爱”——只为表现我们臆想的天真可爱,而置常识与逻辑于不顾。小学课本如春风化雨,对孩子们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小蜗牛》这样的童话,让人看到了一种事物的蒙昧状态,体现不出丝毫的文明气息,它只能让孩子像小蜗牛一样“很傻很天真”地永远“听妈妈的话”如此一来,思想与想象等有益于创造力的启发,即被一道所谓“爱”的钢化玻璃牢固地挡在脑外。 

  儿童文学作品要表现孩子们天真可爱的性情,不是不可,但起码要置于文明之光的烛照之下,而非置于蒙昧黑暗的洞穴之中。 

  如果让孩子们演原版《狐狸和乌鸦》 

  小学一年级《语文》下册,有篇选自《伊索寓言》的《狐狸和乌鸦》,我小时候也学过。重读一遍后,我又上网查了一下它的英文版,发现课文跟原文相比,有不少改编。我们先来看一下课文中的《狐狸和乌鸦》: 

  狐狸在树林里找吃的。他来到一棵大树下,看见乌鸦正站在树枝上,嘴里叼着一片肉。狐狸馋得直流口水。 

  他眼珠一转,对乌鸦说:“亲爱的乌鸦,您好吗?”乌鸦没有回答。 

  狐狸赔着笑脸说:“亲爱的乌鸦,您的孩子好吗?”乌鸦看了狐狸一眼,还是没有回答。 

  狐狸又摇摇尾巴说:“亲爱的乌鸦,您的羽毛真漂亮,麻雀比起您来,可就差多了。您的嗓子真好,谁都爱听您唱歌,您就唱几句吧!” 

  乌鸦听了狐狸的话,非常得意,就唱了起来。“哇……”她刚一开口,肉就掉了下来。 

  狐狸叼起肉,一溜烟跑掉了。 

  英文版也有好多版本,就不一一引用了。我总结了一下,我们的课文对其伤筋动骨的改编,大致有如下三点: 

  首先,是狐狸看到乌鸦叼着肉后的反应。我们课文的表述是:“狐狸馋得直流口水。”而英文版的表述中,狐狸不是这么没出息,大多数英文版本在此处都称,狐狸感到自己的早餐有着落了。而下面这个版本的表述最有代表性:“That's for me, as I am a Fox.”(这是我的,因为我是一只狐狸。)我们看,英文版中狐狸出场时,体现出一种对现场手拿把掐的感觉,那种反派大BOSS出场时的强势碾压感十足。它根本不是我们课文中写的那种没吃过见过的“小瘪三”形象——看到肉就口水直流了。而且,这里的改编,还产生了一个矛盾:狐狸馋得直流哈喇子,其实已在乌鸦面前出卖了自己,轻易表现出了其想吃肉的真实目的;而从后面看,它应该是城府极深的角色。所以,此处改编,既破坏了寓言角色性格的统一性,又使得情节发展产生了事理逻辑上的矛盾。 

  接下来,最重要的改编,便是狐狸那两句貌似用意很深的问候语——英文版中,没有这两句问候语;有的只是一句引起乌鸦注意的象征性问候:“‘Good day, Mistress Crow!’he cried.”(“你好呀!乌鸦小姐。”狐狸喊道。)紧接着,狐狸就是一通狂捧,直击乌鸦难以拒绝的虚荣心G点。 

  课文中这两句强加的“问句式”问候,目的性很明确:就是表示狐狸一开始想用礼貌式问候,让乌鸦开口,继而轻松获得那片肉。这体现了狐狸的投机心理,同时,也展示其计谋的难易程度是层层递进,由一颗星逐级递增至五颗星的。 

  不管是文学,还是其他艺术形式,其内核都是思想文化。我们有句古话叫:“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显然,“登”是很难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吾日三省吾身”……无数的先贤都告诉我们,要在持之以恒的努力中不断提升修养,才能成就事功。而“崩”则是分分钟的事情,而且崩塌之后,要面临的即是人性的深渊。单从这一句话,我们就可以明白,从善的行为可以是递增的,但作恶之念,却是让人一念成魔的。当然,先贤也是以这样的话来警示我们要谨小慎微,掐掉恶的念头。 

  但是,我们的文学作品——尤其是儿童文学作品——应该如何表现人性之恶呢?《狐狸和乌鸦》的改编,是令人失望的。我们的教科书给出的狐狸“诈骗”套路,是如“从善”之路一样,一步一个脚印,由易而难、循序渐进的,先是“流口水”,然后跟你套近乎,问乌鸦好、问其全家好,接下来才施展核心战术——拍马,最后愿望达成,叼肉而去。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行善与作恶的打开方式一样吗?将一粒种子开花结果的万物生长之规律,套在恶人作恶方面,真可谓滑天下之大稽。 

  套用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如果说好心善意总给人以似曾相识的久违感动,那么大奸大恶的表现则各不相同,而且永远让你防不胜防。窃以为,文学作品中对于恶人形象塑造得成功与否,就表现在其恶行恶念是否让人“防不胜防”,倒吸一口凉气。 

  回到英文版。狐狸上来就直击乌鸦虚荣的软肋,可谓让乌鸦“防不胜防”这时,我想,如果让孩子们按照英文版来排演《狐狸和乌鸦》的话剧,演到此处,孩子们肯定会觉得“演错了”,因为狐狸还没问候乌鸦及其家人呢,不能上来就开始奉承;狐狸没有按照“课文”来演!——是的,大奸大恶之徒,我们永远不知道其如何出牌。如果能够破解,现实中也不会有那么多诈骗案件了。 

  另外,如果我们改编后的狐狸遇到原版中的那只乌鸦,很可能,没等狐狸说完假意奉承之语,乌鸦就叼着肉飞走了。因为,流哈喇子的饿鬼相,已暴露了其想吃肉的想法;那么,随之而来的黄鼠狼给鸡拜年般的问候,人家乌鸦能不懂吗?所以,我们课文里的这只乌鸦这时还不飞走,那只能说,它最后不是被虚荣打败的;它跟前文的蜗牛一样,是被愚蠢打败的。 

  最后,还有一点改编。课文的结尾,只写到“狐狸叼起肉,一溜烟跑掉了”;英文版则是狐狸最后奉送给乌鸦的话:“Do not trust flatterers.”(“不要相信拍马者。”)把对方打败了,还得意地跟对方说其败在哪里,足见其“霸气侧漏”当然,这里必要的点题,也给读者以启示。而课文中的结尾,只是告诉我们:坏人得逞了! 

  这三点其实都指向一个问题,即如何在儿童文学作品中表现人性之恶。就这篇课文的改编而言,是对人性之恶的表现采取了“降级化”处理,毁掉了原文中狐狸的霸道强权气场,而表现其所谓的狡猾,这就如同令其从“甲级战犯”落至一般的汉奸;对于乌鸦来说,则是让其从一只虚荣的乌鸦变成一只愚蠢的乌鸦。 

  当然,这里的改编,对于小学生来说,是把文学经典中的恶人形象给简单化和脸谱化了——或者夸张一点说,把恶给粉饰和歪曲了。我们不能为了便于孩子们认识恶,就将之简化至我们认为孩子能认识的程度。这不仅是一种文学上的拙劣改编,更是对孩子们的欺骗。因为,我们如果告诉孩子恶的真相,他们可能暂时不理解,但有了印象之后,以后面对时,会多少有所防范;但若不告诉孩子们恶之真相,他们将来可能在强权之恶面前备受欺凌,且永远不会说“不” 

  狼说啥都有理 

  是的,在我看来,恶的本质就是一种强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他物之上。我们再来看一下选自《伊索寓言》的另一篇小学语文课文《狼和小羊》。 

  课文中,狼对于小羊的诸多欲加之罪的说辞,这里就不一一罗列了,单说最后一段:“狼不想再争辩了,大声喊道:‘你这个小坏蛋!骂我的不是你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样!’说着就往小羊身上扑去……”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课文文末的省略号,我理解成小羊的鲜血扑面而来。” 

  这篇课文的改编,倒是从头至尾展演了强权逻辑和丛林法则:狼吃肉,狗吃屎,当小羊就要被狼吃。而且,小羊在被吃前,还多余跟狼讲道理,最后连个反抗的口号都没来得及喊,就葬身狼腹了。还有,其结尾是少儿不宜的——虽然与《狐狸和乌鸦》一样,都展现出一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但此处涉及生命之间的杀戮,故觉在此处结尾,儿童不宜。如此结尾,让人感到一种强权碾压下弱者的无望。对于血淋淋的丛林法则和人性之恶,在儿童文学作品中作这种展演,显然是不恰当的。 

  然而,直到我看到其英译本,才知道我们的课文在最后结尾处省略了如下一句:“But before she died, she gasped out:‘Any excuse will serve a tyrant.’”这句话,可以译成如下文字:“但在她死之前,她气息奄奄地说,强权者说啥都有理。”这样的结尾,保留与否,意蕴大不相同。我们不妨想一下,电影电视中,为什么那些先烈在被敌人处决前,都要高呼口号呢?那是一种对强权的反抗,那是一种对自由的向往,那是一束光!人虽逝去,其精神与日月同光。而这里的小羊亦然,让其说出“强权者说啥都有理”的话,就是对于强权者的抨击和反抗。如此一来,不管是对于小羊来说,还是对于读者而言,它的死就犹如一道光,让强权者的嘴脸和阴谋大白于天下。这样一来,这篇文章才算完成。 

  而若像我们课文中那样处理,删去此处,就会让人只看到狼之愿望的达成,这就如同让无数的小羊和弱势的人们,只看到强权者手中的鞭子高高举起,继而感到一种源自基因的战栗。 

  (《文学自由谈》2023年4期 期刊架位号 [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