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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官网就“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等问题进行回复。“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国家医保局否认了“患者15天必须出院”这个说法。
15天后,病人“被”出院
“住院掐着15天这个时间点”,实则是近年医疗服务中的“隐秘角落”。据相关媒体报道,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2022年有媒体报道,一网友曾在“领导留言板”提道:“我父亲在宜昌市某医院住院,身患尿毒症、心、脑、肺、肠胃消化道出血等多种基础病,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告知家属,医保规定住院半个月必须出院或转院。”由于老人一直被作为危重病人管理,“我们只得先出院紧接着办入院全自费半个月,然后再出院、再办入院享受医保报销半个月。”这一番折腾,只因医院告知家属,医保规定住院半个月必须出院或转院。
此后,当地卫健委、市医保局已约谈该医院,要求其整改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履行协议约定,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
医保局:分解住院,涉嫌骗保
此前有媒体报道武汉当地一位患者因所谓“15日规定”提前出院,三天后病情复发住进了同一家医院,却被告知“距上次出院不满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办理住院,只能自费”。
随后,武汉市医保局表示,没有出台任何医保政策,对参保患者住院时间及单次医保结算额度进行限定;某些定点医疗机构假借医保规定的旗号,要求参保患者出院再入院,实则为“分解住院”,涉嫌欺诈骗保。有关专家解释,“之所以会出现分解住院,是与长期以来医疗保险结算方式有关。”分解住院,指医院中途让病人出院再住院,目的在于向医保部门申报更多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长期以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大部分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需要由医院记账后,再向医保部门申报。过去,医保部门按住院次均定额与医院结算。因此“分解住院”意味着医院能向医保部门申报更多的费用。
不得过度医疗 提高医院效率
针对医疗机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医保不规范使用情形,国务院在2020年底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在2021年5月开始施行。第十五条明文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而国内近年来的医保、医政改革中,政府部门也会对医院进行相应考核,以此反映医院的效率。
医院:完成考核指标
危重患者“被”出院,都是医院的“锅”吗?其实,多地医疗机构对医保资金的使用存在诸多“解说”背后,直接压力就来源于政府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包括:平均住院日、限定住院天数、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比如,为防止过度医疗,政府部门会对医院进行平均住院天数的考核,以此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作为有限资源的医院病床,病床周转率越高,意味着医院能够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治疗服务,住院时间长,病床周转率低,反映的是医疗机构的运营效率差。而矛盾在于,政府部门设置这些考核指标原本是希望破解过度医疗,进一步规范医保资金的使用,但在规范执行的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形”。
医院不能“甩锅”给个人
对于医疗机构的考核,不能由患者个人承担。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理论上不应以医保之名推诿救治。对于参保者个人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并没有提及与参保人员住院天数或费用的任何关联条款。业内人士表示,医疗机构有平均住院日考核,限定住院天数,其不针对单个病人。同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有考核,对平均住院日有规定;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对于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相应的病种治疗费用不能超过一定的限额,但这些措施都是针对医疗机构的,是总量控制,也并不针对单个病人。即使医院治疗费用超过医保限额,也不会让参保人自付医疗费。
改革下一步:细化标准,分类支付
针对“15日被出院”的问题,2022年12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医保不合理限制相关问题。文件中,除了当前舆论关注的“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作出具体限制的问题”之外,还要求对医院因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推诿病人;因用药规定具体天数或者金额上限不开处方;对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进行具体限制不开特定药物等问题进行“点名”关注。
在打击医保不合理限制的同时,相关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国家医保局近期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不断完善支付政策,调节医疗费用支出结构。另一方面,将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实际医疗费用负担等指标的考核力度,重点防范推诿病人、分解费用、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
(摘自央视网)